YB-70不锈钢环保化学抛光添加剂工艺说明书
一、产品特点
1、与机械抛光、电解抛光相比较,不锈钢化学抛光具有抛光件几何形状不受限制及生产效率高的优点。
2、本工艺可使18-8型奥氏体不锈钢表面在2–3分钟内抛至镜面光亮;通过对工艺参数的控制也可得亚光表面。
3、与其它不锈钢化学抛光工艺相比较,该工艺不仅稳定可靠,而且抛光液成本相对较低(约1-1.2元/升),使用寿命相对较长(0.5–1.2平方米/升)。
二、工艺流程
化学去油 → 热水清洗 → 化学抛光 → 热水清洗 → 硝酸钝化(20–30%硝酸)→ 冷水清洗 → 烘干或擦干
三、抛光液成分与工艺规范
HNO3(S.g. 1.42硝酸) 60ml/L(毫升/升)
H3PO4(S.g. 1.74磷酸) 110ml/L(毫升/升)
HCl (S.g. 1.18盐酸) 140ml/L(毫升/升)
YB-70A光亮剂 10g/L(克/升)
YB-70B去污泥剂 10g/L(克/升)
稀释用干净水 剩余体积
处理温度 85–95℃
抛光时间 2–5分钟(一般为2–3分钟)
四、注意事项
1、此配方仅用于1Cr18Ni9Ti、304、316类型奥氏体不锈钢抛光,但不可用于铁素体不锈钢的抛光。
2、如用该抛光液直接抛光,开始时抛光面呈浅灰色或雾状,只有当抛光液中的金属离子积累达到一定浓度时,抛光面才呈高光亮或镜面光亮。为此在生产操作中应将报废的老溶液与新配制的抛光液混合使用,其比例可按新溶液∶报废溶液 = 6∶1配制。刚投产时,在无报废老溶液情况下,可在新配抛光液中添加4 g /L硫酸镍。
3、此抛光液当用于1Cr18Ni9Ti不锈钢抛光时,若抛光时间采用2分钟,其使用寿命≥1.2 平方米/升,而当用于304类型不锈钢抛光时其使用寿命约为0.5 平方米/升。为节省成本,在生产实践中,最好用此抛光液先抛光304类型不锈钢,当使用至304型不锈钢抛光面出现雾状达不到高光亮要求时再抛光1Cr18Ni9Ti不锈钢,直至抛光液失去抛光作用。
4、抛光件经抛光后在HNO3∶H2O = 1∶2溶液内浸1–3分钟或更长时间可使抛光面不易变色。
5、如用工业硝酸(即发烟硝酸S.g. 1.48–1.50)配制抛光液,其用量为55ml/L。
6、不锈钢化学抛光系放热反应,抛光温度愈高,抛光速度愈大,其所释放的热量也愈大。此外,不锈钢化学抛光所释放的热量还与抛光载荷有关,即和抛光件表面积与抛光液体积之比有关,载荷愈大,其所释放的热量也愈大。不锈钢化学抛光所释放的热量往往要大于抛光槽所散失的热量及工件带走的热量,因此,抛光时不仅要停止加热,而且往往还要对抛光液进行冷却,以控制抛光液温度不超过95℃。
7、金属钛对抛光液具有良好的耐蚀性能,可选用钛管作为蒸汽加热盘管,抛光时又可用它作为冷却盘管。
8、因本配方中所使用的去污泥剂是一种表面活性剂,由于抛光时析出气体的搅拌作用,在液面上部会形成一层泡沫层。为防止泡沫溢出槽外,抛光液液面离槽子顶部至少保持10公分以上距离。此外,抛光载荷也应予以控制,一般不超过10m2/m3。
9、如发现经抛光后工件表面有一层黑色污泥(类似碳膜),说明抛光液中的去污泥剂含量不足(往往由于实际配制的抛光液量超过估算量),应适当补加去污泥剂。
10、如发现奥氏体不锈钢经抛光后光亮性较差,说明不锈钢中的碳含量过高或该不锈钢经冷加工后未进行退火,也有可能由于抛光液中的光亮剂含量不足,如属后者原因,应适当补加光亮剂。
11、如对抛光后的工件表面光亮性不够满意,打算进行再次抛光时,必须首先将第一次抛光后的工件在含量≥15%的盐酸内放置数分钟后再进行第二次化学抛光。若不经盐酸处理直接进行第二次化学抛光的话,则不仅不能提高工件表面的光亮性,反而使表面光亮性与光洁度显著变差。
五、注意事项和槽液补加方法
新配置抛光工作液之前请把YB-70A和YB-70B充分摇匀后再配置,记得新抛光工作液要按照要求添加4 g /L硫酸镍。
补加的方法是先参照第三大点的工艺规范介绍方法,把标准比重的硝酸、磷酸、盐酸和YB-70A、YB-70B以及稀释用水按照正确配方比例配置好成工作液后再加入老的抛光槽液中。
六、包装运输与储存
分YB-70A光亮剂和YB-70B去污泥剂, 各25公斤加强塑料桶包装;储存于阴凉通风干燥处,按常规化学品运输即可。